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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首页 > 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专题 > 人大建议 > 关于对郎溪县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函

关于对郎溪县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8-16 11:25 来源: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4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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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雪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新定公路段重载车辆限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积极对接道路主管部门,完善优化道路标志标线。新定路为双向两车道,机非混合道路,道路沿线两侧村庄、岔路口多,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相对较少。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公安交管部门迅速组织警力上路排查隐患,针对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和县交运局会商,增加道路限速标志,对村庄及岔路口树立警告标志,对村庄路段设立震荡标线。

二是上门约谈运输企业相关负责人。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公安交管部门第一时间主动上门,对郎溪县鸿泰钢铁厂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企业运输车辆存在超载及超速违法行为。要求企业加大车辆源头管理力度,确保车辆出厂时不超载;加强对车辆驾驶员安全意识教育,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同时,建议郎溪县鸿泰钢铁厂对车辆出厂时做好车辆覆盖,杜绝抛洒滴漏,确保行车安全。

三、优化公安交管勤务模式,提高管事率。公安交管部门调整勤务模式,加强巡逻管控及夜间勤务模式,增加警力对沿线道路机动车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针对电动车交通事故多发的现状,加大电动车载人、闯红灯、逆向行驶、未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力度,同时,积极倡导电动车购买保险的宣传力度,预防和减少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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