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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首页 > 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专题 > 人大建议 > 关于对郎溪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函

关于对郎溪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6-01 11:22 来源: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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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中小学教室安装空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所有民办中小学教室均已安装空调,公办中小学教室安装空调,目前有郎溪中学、郎溪二中、第四小学、特教学校。实验初中新建教学楼教室安装空调、在建第三中学教室安装空调。其他公办中小学校教室受条件限制未安装空调,要求学校教室暂时安装电风扇,解决困难。

我局已将公办中小学校防暑降温工作纳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通过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义务教育能力提升及生均公用经费等多方筹措资金,分校、分年度安装教室空调,逐步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注,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教育工作。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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