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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首页 > 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专题 > 人大建议 > 关于对郎溪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函

关于对郎溪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6-01 11:21 来源: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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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巧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减轻教师工作以外的负担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从去年开始,因郎溪县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需要,将文明创建城区重点点位学校划入郎溪县城区文明创建网格化管理范围内,县文明办要求承担网格包保小区的学校,积极向全体师生宣传创建工作,合理安排学校党员干部及校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参与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活动,普通教师可以不承担网格包保工作任务。
       根据您所提出的建议,我局秘书股已经和县创建办相关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对接,您提出的建议事实存在,建议合理。县文明办和教体局相关领导非常重视您的建议,我们将会持续关注教师减负工作,并对学校创建等工作加强管理,要求校方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减少对学校教师不必要的干扰,确保学校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注,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教育工作。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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