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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首页 > 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专题 > 政协提案 > 关于郎溪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55号提案的答复函

关于郎溪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55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8-16 11:20 来源: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4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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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念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姚村镇饮用水源地水资源保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将积极与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林业发展中心对接,争取将现有的生态补偿标准提高,争取恢复水质考核补偿金并适当提高,同时与属地乡镇对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人员配备,切实做好常态化巡查监管。

感谢您对县水利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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