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郎溪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
第50号提案的答复函
胡卫东委员:
您提出的弘扬企业家精神,营造学习儒商氛围——打造全国儒商文化县城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精神,我县坚持“服务中心、服务会员、服务社会”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优势,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在继承与创新中,着力抓好商会建设发展,促进非公经济及非公经济人士健康发展。
一、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方面
1.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郎发(2019)1号,成立了郎溪县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领导组,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领导组组长,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担任副组长,并明确了各部门职责任务。
2.为更好的营造创业创新的浓厚氛围,县工商联与县融媒体中心联合制作宣传《创业者》电视专题。面对面对话企业家,畅谈创业经历,感受创业激情,弘扬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的创业人士,投身创业创新的大潮,推动郎溪经济高质量发展。每月播出1—2期《创业者》,目前已播出三期。
3.表彰了一批有爱心奉献的优秀企业家。联合扶贫办等多部门,推荐评选郎溪县首届“最美爱心人士”“爱心企业”等活动,推荐参与评选全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表彰活动。
4.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做好在非公经济人士中“两代表一委员”的推荐工作。根据县委的指示精神最大限度的做好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进一步拓宽表彰奖励渠道,为广大非公经济人士提供更多的参政议政机会。
二、关于打造儒商文化县城方面
1.打造引领现代商业文明发展名片,使儒商精神和企业家精神成为郎溪的精神气质和城市软实力,让郎溪成为企业家兴业发展的理想目的地,从而实现产业与资本集聚,人才与创新资源集聚,推动郎溪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2.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儒商文化宣传和普及,提高全社会道德文化修养和科学文化素养,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倡导乐善好施的企业家精神。
3.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觉悟,培育爱岗敬业精神,把道德要求渗透在各项制度中,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
三、关于发挥商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方面
1.将相关建议吸纳进即将出台的《郎溪县关于促进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当中,并明确具体的责任单位,力求落到实处。
2.继续办好“郎溪县百强优秀企业家研修班”,进一步拓宽培训渠道,丰富培训内容,活跃培训形式,并将商会管理人才培养纳入我县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3.将商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事项、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列入工作计划,并制定完善的工作机制保障实施。
2019年7月1日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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