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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配分类

    县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 发文日期

    2022-09-05 17:07
  • 发布文号

    郎政办秘〔2022〕58号
  • 关键词

  • 有效性

    未生效
  • 信息来源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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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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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1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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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方案》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实施。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8日



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在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22〕17号)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党代会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坚持从全县“三农”工作大局出发,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拓展服务领域,推动供销合作社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促进全县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到2025年,供销合作社在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城乡环境等方面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广泛联结带动小农户共建共享机制普遍推行,社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对为农服务的带动和支撑作用显著提高,市场化运行更加高效,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建成组织健全、功能完备、高效协同的为农服务体系。“十四五”期间,主要经济指标稳步增长,保持在全市供销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第一方阵。

二、重点任务分工

(一)实施服务提升行动

1.提升农业生产服务。加强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打造“一站式”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以“供销农事服务中心”为样板,整合资源、优化网络, 强化农资供应、土地托管、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测土配方、农技培训、农产品收储等组合式服务和农作物生产全周期综合化服务,逐步建设县运营中心、乡镇服务中心、村服务站的县域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全面参与“两强一增”行动,加强与县农业推广部门、涉农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科技特派员等深化合作,增强科技服务、机械服务能力。将为农服务中心(供销农事服务中心)纳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土地托管服务,持续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提质扩面增效。到2025年,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全县耕地面积30%左右,基层供销合作社参与率达到60%。(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经信局)

2.优化农村现代流通服务。开展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完善以流通骨干企业为支撑,县为枢纽、镇为节点、村为终端的三级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形成县综合集配中心、镇综合超市、村综合服务社的商贸流通体系。谋划开展城乡农产品冷链物流骨干网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大力发展产地预冷、仓储保鲜、冷藏运输、直供配送等业务。(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交运局、县邮政公司)

3.开展城乡环境服务。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和绿色分拣中心建设,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农村环卫清运网络“两网融合”,建设“源头分类、收集处理、资源利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大力培育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参与再生资源产业园建设,发展低碳环保、资源化利用产业。(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分局,各镇、各街道)

4.拓展农产品产销服务。拓展中央厨房、订单农业,开展机关学校和医院食堂团体配送等业务,实现产销直供、精准对接。负责组织我县茶企参加供销系统茶产业博览会,以郎溪黄茶为依托,深化茶产业链、茶产业互联网建设,推动我县茶产业转型升级。持续优化我县特色农副产品网络销售服务,搭建乡村振兴消费帮促平台,筹划建立“全县优特农产品展销中心”,积极承担应急稳价保供任务。(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县乡村振兴局)

(二)实施合作带动行动

5.引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发展壮大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等基层主体,构建县级供销合作社引领、社有企业与基层供销合作社相互支撑,各类经营服务网点联动协作的基层组织体系。积极开展“党建引领、村社共建”,促进基层供销合作社与村“两委”、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有机结合,开展各项为农服务,组织承接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服务项目,形成强村固基、富民兴社长效机制。领办参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牵头组建合作社联合社,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发展“链型”“群型”合作经济。到2025年,发展提升各类基层组织达到20个。(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6.加强联合合作。推动供销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类涉农企业之间股权、业务等联结,推进社有企业跨区域横向联合和跨层级纵向整合。允许财政扶持供销合作社的专项资金依法以供销合作社股权形式投资。(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

7.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按照加强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强化基层供销合作社合作经济属性。完善带农惠农机制,指导社有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通过订单收购、保底分红、二次返利、股份合作、吸纳就业、村企对接等多种形式带动小农户增收致富。(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三)实施社企增效行动

8.优化社有资本为农服务布局。聚焦为农服务主责主业,推动供销合作社社有资本向为农服务重点领域、骨干企业集中,支持社有企业专业化整合。建立健全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完善基金筹资、使用、管理、监督机制,构建社有资产和社会资本支持为农服务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财政局)

9.培育壮大为农服务龙头企业。聚焦现代农业服务、农产品流通、循环经济等重点领域,支持社有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为农服务领域“链长型”企业。推动社有企业与国有企业、优质民营企业合作共建,壮大社有企业实力。稳固农资、农产品、再生资源等传统优势业务,构建为农服务产业。支持符合条件的社有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金融监管局>、郎川控股集团)

10.健全企业风险防控机制。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社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改革方向,创新社有企业体制机制,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社有企业监管,严格风险管控,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和报告制度,加强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完善规范选人用人、收入分配和激励约束机制。(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财政局)

(四)实施创新赋能行动

11.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探索推进生产、供销和信用“三位一体”为农服务综合合作模式,构建以流通为主导、生产为基础、信用为支撑的综合协作服务新机制。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通过培育实施载体、完善服务功能、强化金融支持,打造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三位一体”试点单位,推进试点地区农业生产、农村流通、农村信用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金融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人行)

12.提升联合社治理能力。完善供销合作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的双线运行机制。全面推进依法依章治社,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人事管理、财务会计、资产监管、风险防控、监督检查等制度。规范供销合作社“三会”制度运行,健全治理机制。完善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加强社有资产监管和内部审计监督,强化从严治社。(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人社局)

13.推进数字化发展。支持培育壮大农村电商主体,推动社有企业数字化、连锁化升级,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打造“数字供销”。加快探索应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智慧供销、数字农服平台建设。大力发展以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为主导的供销新兴产业,赋能现代农业。(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三、保障落实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街道要将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纳入乡村振兴工作整体部署,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及时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县供销合作社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规划指导,主动担当作为。县有关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密切协作,落实好相关配套支持政策,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各镇、各街道,县供销社、县直有关部门)

(二)加大政策支持。县政府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的政策、资金和项目等配套保障,支持供销合作社承担涉农公益性项目,帮助基层社和社有企业处理好改革改制、社保、金融债务等历史遗留问题,做好供销合作社土地权属确定和登记颁证工作;改革期间(2022年至2025年)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县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和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以下简称“新网工程”)建设,进一步优化调整“新网工程”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和方向,持续加大对供销综合改革工作的支持力度。县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商务、乡村振兴等部门支持供销合作社建设冷链物流、土地托管、农产品流通、农业社会化服务等为农服务体系,优先保障用地需求,对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给予政策倾斜。供销合作社基层社和社有企业开展涉农经济活动,按国家及省相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各镇、各街道,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税务局)

(三)强化工作落实。县供销合作社要切实增强深化综合改革的自觉性、主动性,用改革的思路、市场的逻辑和资本的力量不断破解体制机制难题,逐项落实改革任务,在服务乡村“五大振兴”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更大成效。 各镇、各街道要充分认识供销社在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引领中的独特作用,以“党建引领 村社共建”促进和带动农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各镇、各街道,县委组织部、县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