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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健委(县中医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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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MB0W399912/202404-0003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县卫健委(县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印发《郎溪县高层次、急需紧缺医疗技术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07 发布日期: 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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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MB0W399912/202404-0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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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卫健委(县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印发《郎溪县高层次、急需紧缺医疗技术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07
发布日期: 2024-04-07
关于印发《郎溪县高层次、急需紧缺医疗技术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7 10:43 来源:县卫健委(县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郎溪县高层次、急需紧缺医疗技术人才引进

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新时代人才兴县战略,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医疗技术人才队伍,全面提升我县卫生健康服务水平。根据《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兴县战略高水平建设皖南地区重要人才中心和科创高地的实施意见》和《郎溪县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构建畅通、灵活、高效的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着力加大高层次、急需紧缺医疗技术人才(医师、医技人员)引进力度,改善优化我县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结构,为实现郎溪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引进对象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4.特殊人才实施“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三、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业绩优;

2.具有聘用岗位所需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人员;

(2)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3)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方式和程序

县卫健委于每年初组织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结合自身发展需求,根据急需紧缺程度等情况编制本单位人才需求目录;同时在全县开展摸底调查,及时准确掌握各医疗单位人才及需求情况,编制全县医疗技术专业人才需求目录,拟定本年度高层次、急需紧缺医疗技术人才引进计划,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审核、提交县委编委会研定后组织实施。由县卫健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一)事业单位入编聘用人才引进程序

1.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根据县委编委会批准的年度高层次、急需紧缺医疗技术人才引进计划,通过多种方式对外发布引进公告。可采取招聘会、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等方式,组织应聘人员报名,并对应聘人员相关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2.面试(专业测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专项测试、技能评估、实际操作、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当参加某一岗位面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时,需设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体检与考察。体检和考察人数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岗位数1:1确定。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4.公示。引进各环节的结果均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等相关网站公示3天。其中,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5天。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后职位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5.办理手续。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县卫健委、县委人才办会同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办理引进手续。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首次聘期为五年(含试用期)。

其中某一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针对报名该岗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可采取直接考核聘用方式。由县卫健委申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审核后,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卫健委联合进行考察,县委编委会研究或县委编委领导传签同意后可直接办理事业单位入编聘用手续。

(二)鼓励柔性引才用才

对不愿改变原工作单位工资和人事关系、所任职务的人才,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鼓励用人单位根据“市场调节、政府引导、契约管理、绩效激励”的运作方式,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引进。

1.顾问指导、咨询讲学:聘请县外人才担任顾问,提供战略咨询、技术指导、业务拓展及培训讲学等相关方面的智力支持。

2.短期兼职、退休返聘、旅居服务:聘请县外人才来我县开展短期兼职,返聘已退休县外人才来我县工作,聘请旅居我县休假的县外人才在我县开展服务,提供科学研究、课题攻关、人才培养、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工艺改造、项目开发及其他相关方面的智力支持。

3.对口支援:与县内单位签订整体合作协议,集中、定向、定期选派优秀人才为引才单位提供对口智力支援。

4.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认定的其他柔性引才方式。

五、引进人才相关政策和待遇

1.实行年度考核制和最低服务年限制。引进的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年度考核制,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其中直接考核聘用的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2.保留原职待遇。对自愿以辞职等形式受聘的人才,经县人社部门审核后,确认其原有专业技术职称,工龄连续计算,并完善档案手续,享受相应待遇。引进人才相关养老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优化人才服务环境。引进人才可在本县范围内选择落户地点,其配偶、子女户口随迁。根据引进人才配偶原就业情况及个人条件,按照双向选择为主、统筹调配为辅的原则,多渠道协助解决其就业问题。引进人才子女入托及义务教育阶段需在郎就学的,由教育部门按照优先照顾、就近择优的原则予以安排,转学手续随到随办。每年为引进人才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定期不定期提供健康咨询、健康评估、健康干预等服务。畅通人才服务沟通渠道,用好各种人才交流平台,主动关心人才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帮助解决人才的实际困难。

六、其他事项

1.我县高层次、急需紧缺医疗技术人才引进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的指导、监督下开展工作。由县卫健委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和用人单位进行配合。

2.县内各医疗单位其他相关技术和工作人员,按《郎溪县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办〔2019〕117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相关规定操作实施。

3.本办法专为我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医疗技术人才而制定,按本办法引进的人才不重复享受由县委人才办统筹协调的相关奖补资金。

4.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