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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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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MB1617950A/202307-00031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负责人解读】2023年度郎溪县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和消防员选岗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7-07 发布日期: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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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负责人解读】2023年度郎溪县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和消防员选岗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7-07
发布日期: 2023-07-07
【负责人解读】2023年度郎溪县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和消防员选岗方案
发布时间:2023-07-07 08:22 来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出台此方案依据哪些相关条例?

《兵役法》《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19〕79号

         二、此方案主要内容什么?

接收安置原则和方式、参加接收安置的条件和对象、接收安置计划和岗位、接收安置工作程序和办法、工作监督、其他事项

三、参加接收安置的条件和对象有哪些?

参加考核选岗的对象为2023年度转业且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五十三条规定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士官)。以上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参加考核。其中在部队办理自主就业领取退役金的,以及受到部队除名、开除军籍处分的不适用本方案。

         四、选岗流程有哪些?

1、填报选岗意向

转业士官需明确填报岗位意向顺序(填写2个岗位)。

2、用人单位面询

提供岗位的所在单位负责人(允许带一名助手)对选岗人员进行面询。具体要求是:安置对象进行自我介绍,用人单位根据意向顺序依次提问(限一个问题,也可以不问),安置对象分别回答。

3、确定工作岗位

面询后,由用人单位依次确定是否接收。若第一意向单位无接收意向,则后一个单位必须接收。用人单位拒绝选择转业士官不得超过一次(即用人单位第一次拒绝接收后,则下一轮双向选择时必须接收)。


负责人姓名:徐凯   职务:安置工作负责人      政策咨询联系电话:7016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