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A办公
  • 繁體版
  • 智能问答
  •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信息浏览

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安徽省郎溪县建平镇中港路84号,电话:0563-7021484,邮编:24219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郎溪县住建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优服务,不断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努力推动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在郎溪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郎溪县住建局人民政府栏目主动发布信息790条,涵盖本级政府文件、人事信息、财政资金、重点项目建设、保障性住房以及工作中应当让人民群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参与的事项,主动回应,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充分认识移动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度,我共收到7件依申请公开,其中6件已经按时答复完成,1件结转到 2024年办理。已全部按期限答复办结。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没有出现应公开而不予公开的办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完善了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审查制度等各项信息公开规章制度,严格要求工作人员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办事,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发布”原则,对于事实不清、权责不明、无法律和政策依据、没有经过领导集体研究的坚决不发布。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及时更新我局责任范围内的政务公开门户网站信息内容,避免空白栏目、预警信息等问题的出现,提高政府网站服务水平,保障群众通过网络平台获取信息的权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序开展,全方位提升信息公开受众群体以及舆论引导能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工作考核对标完善部署住建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列入责任落实清单。二是社会评议。通过政府网站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评议,全年未接到投诉举报电话,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三是责任追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办法,全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较为简单信息更新不够及时高效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增强政策解读工作有待提升。部分政策解读质量不高、解读不够深入,解读的形式和内容还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

2023年,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通过以下措施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提升公开内容质量加强信息内容审核、注重信息隐私保护,规范信息质量和发布时效,做到公开及时、质量丰富。

是加强政策解读质量。安排组织业务培训会,提高政策发布责任人解读水平,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对政策解读进行审核,加强政策解读发布的把关力度,确保政策解读更加通俗易懂,方便群众理解政策。

六、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以及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2023年,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落实省、市、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一是全面做好住建方面的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及时发布群众所关心的相关政策,同时提高政策发布责任人解读水平,安排专人负责对政策解读进行审核,加强政策解读发布的把关力度,确保政策解读更加通俗易懂,方便群众理解政策。二是及时公开政务相关信息,加强我局相关工作人员专业水平。在日常政务公开工作中提高局机关各室及局二级机构相关人员思想认识,把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提高我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度,提升住建服务高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