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A办公
  • 繁體版
  • 智能问答
  •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信息浏览

郎溪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郎溪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郎溪县建平镇碧河路6号3楼,电话:0563-7011976,邮编:2421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郎溪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执行《条例》各项规定,积极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努力做好统计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1条。基层政务公开主动公开信息82条,其中统计信息11条,解读11条,统计公报1条。公开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相关信息7条。发布财政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15条。2023年发布各类解读材料24条,公开新闻发布信息6条,主要领导参与经济运行新闻发布会4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完善《郎溪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依申请公开申请渠道、申请注意事项、申请处理标准。2023年,我单位办理信息公开相关申请0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按照《郎溪县统计局信息发布和对外宣传稿件审批表》信息审核制度,实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严格落实稿件撰写、审核、公开各环节工作职责。其中,重大信息公开须经科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主要领导逐一审核把关后,由专人公开。进一步规范信息审核,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优化调整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栏目设置,方便群众查找数据。按要求公开统计法律法规、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数据、统计执法监督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

按要求定期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价和责任追究情况等。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面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在社会评价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系统性,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在责任追究方面严格执行信息工作三级审核制度和《保密法》等相关规定,加大对信息的审核把关力度,落实信息发布各环节质量管理责任,全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努力方向

2023年,郎溪县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主动公开意识和信息审核力度进一步强化。优化调整了统计领域基层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方便群众查询数据。及时公开经济普查有关情况,主动回应答疑。整体上,信息公开质量和数量较往年有所提升,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解读质量不高,内容比较简单,形式比较单一;二是信息提供科室对公开的要求不了解,导致提供信息要素不全,不符合规范要求。

(二)改进措施

是提高数据解读实效。围绕主要经济指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以及当前统计工作重点等方面进行数据解读,创新解读方式,在全文字解读的基础上,使用图文等方式提升解读效果。

是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坚持办公室牵头抓总,各科室通力协作,细化各科室政务公开责任。加强局领导干部及各科室负责人思想意识,形成人人参与信息公开、主动提供公开信息的良好氛围。抓好信息公开各环节审核工作,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及时,不断提高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一是加大政务主动公开的力度,及时公开各类信息,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规范信息公开三审制,定期和不定期对信息专栏内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自查,加强格式规范性、信息归类准确性等情况实时监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三是积极开展线下宣传活动。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五经普”集中宣传月等线下活动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等知识,促进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