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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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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郎溪县建平镇碧河路6号,电话:0563-7027697,邮编:2421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郎溪县人民政府深入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理念,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2023年,“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29511条,召开新闻发布会共18场,发布政策解读35篇,制发政府公报10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完善《郎溪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依申请公开申请渠道、申请注意事项、申请处理标准。2023年全县各行政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3件,结转办结20222,办结64,1件结转到2024年办理。全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强化对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测,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全年未发生内容安全事故。强化对政务新媒体突出问题的监管和整治,对存在问题的立即督促整改或关停、注销,全年累计注销政务新媒体14个。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做好信息专栏改版升级工作,增设政策解读平台专栏,使网站页面、栏目简洁明了,信息公开更加高效便民。二是探索各类政务公开平台融合发展,对政务热线高频咨询事项,制作文字、长图、短视频等形式的政策解读产品,通过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发布,集中回应特定时期共性关切。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监督考核,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县行政机关年度绩效考核,持续做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测,定期通报相关工作情况,促进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系统提升考核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二是完善和落实《郎溪县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和《郎溪县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评议,2023年度县政府未收到投诉举报电话、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6

12

4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9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56

行政强制

4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441.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1

2

0

0

0

0

6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8

1

0

0

0

0

2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7

1

0

0

0

0

1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6

0

0

0

0

0

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62

2

0

0

0

0

6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县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各项要求,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形式和内容不够丰富。二是各类政务公开平台之间信息发布的协同性还不够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还需进一步强化。三是公众对政务公开的知晓度、参与感需进一步提升。

下阶段,我们将积极采取改进措施,有针对性地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充分运用通俗易懂、灵活多样的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展现形式,进行多方位、形象化解读。二是提高信息发布协同性,落实政府网站主体监管责任,强化信息发布审核和安全防护机制,有效促进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三是深化拓展政民互动,加大公众知晓度、参与度,推进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加大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一是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对照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的教育、医疗卫生、供水、供气、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压实责任,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及时限要求等,确保公开质量;定期调度、动态调整,全面拓展企业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方便市民群众更加全面、便捷地获取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开展基层“两化”专项提升行动。对县本级、镇、街道基层政务公开领域开展全面评估工作,从栏目建设到内容发布做了详细要求,针对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信息数据质量提升专项活动,从自查、互查、活动总结,梳理了我县目前基层“两化”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三是创新培训指导。为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切实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不断夯实公开工作基础,我县通过每月集中办公方式对镇、街道与县直单位重点工作开展针对性培训。对公开基础较差的单位开展一对一、点对点培训,梳理栏目目录,规范公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