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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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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郎溪县公安局联系(地址:郎溪县建平镇钟桥河路,电话:0563-7021821-3358,邮编:2421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公安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关于推进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群众关注关切,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体系,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持续提高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信息服务社会公众能力有效提升。截止1231日,县公安局通过县长热线”“县长信箱等栏目办理网友留言773件,其中县长热线746件。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在政务公开网站共发布信息422条,其中政策法规信息7条,重大决策预公开信息23条,政策解读9条,规划计划3条,决策部署落实7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3条,机构设置信息4条,机构领导信息5条,财政资金26条,行政权力运行类286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5条、招标采购信息9条、回应群众关切信息17条、监督保障信息6条、政府网站年度报表1条。重点领域栏目共发布信息151条,其中治安管理12条,户籍管理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依照《郎溪县公安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健全完善依申请信息公开信息答复机制。全年共收到相关申请1条,已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没有收取涉及依申请公开的相关费用。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我局全面梳理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及非涉密重点工作,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信息公开始终,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分类确定牵头部门和联络员,建立日常考评、报送审查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本着系统、全面的原则,及时调整、补充、完善单位信息公开目录,对群众关切的回应关切、意见征集、政策解读等逐项梳理,确保信息公开目录建设更加全面规范。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统筹运用郎溪公安在线官方微博、郎溪公安在线等微信公众号,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为群众提供最直接、最便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

1总体情况:制定《县公安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点和分工》,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属各单位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畴,发挥考评的杠杆和导向作用,全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工作考核情况:针对县政务公开办每季度的考评,按照要求召集相关单位分析问题存在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并整改到位。3社会评议情况:并根据上级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社会评议制度等制度指南,提升郎溪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4、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3年,我局未发生涉密信息违规上网公开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170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不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取得了一些进步,也存在一些不足:

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执法类信息较少;二是重大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本级解读、文字解读信息较少;三是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比较局部,不够全面完善。

2024年,郎溪县公安局将从以下方面改进:一是加大行政执法类信息公开质量,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确保基础信息公开高标准高质量。二是提升重大政策解读质量,促进政务公开更加便民利企。进一步做好重大政策解读材料的编写和审核把关,重点体现文字解读的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等实质性内容,丰富、图片、视频等解读形式。三是丰富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公开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一是郎溪县公安局加大政务主动公开的力度,及时公开各类信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规范信息公开三审制,定期和不定期对信息专栏内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自查,加强格式规范性、信息归类准确性等情况实时监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三是对户政服务、治安管理增加了户政业务收费事项清单、全市各居民身份证办理点的工作时间,地址,联系电话,是否可24小时自助办理等信息,为群众办理户政相关业务提供了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