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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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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郎溪县富裕路71号,电话:0563-7016565,邮编:242100)。

一、总体情况

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丰富公开内容,形成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2023年来,严格按照县政务公开办提出的建议对平台各栏目对照格式要求规范发布,完善发布内容并依法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及公开的信息全年共计538条。其中行政许可262条,行政处罚26条,行政强制7条,行政确认13条,“双随机一公开”13条,重点领域1022条,批准服务办理过程信息157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12条,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335条,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发布37条,三大攻坚战301条,比较全面及时地更新了我局年度工作动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收到1个依申请公开事项,已向申请人进行答复办理,我局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处理公众提出的申请,确保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在处理过程中积极与申请人保持沟通,及时解答问题,确保申请处理的顺利进行。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在进行信息公开工作时,严格按照“三审”制度,先审后发,从办事员到机构负责人再到分管领导的三级审核模式,重重把关,保障发布内容的准确性,更好的做好信息更新发布工作。并对一些失效、变动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和说明,优化各公开栏目内容。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县级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标准要求,对新增栏目做好及时更新推送工作,根据部门职能,对各部门职能涉及栏目做好维护,保障政务平台工作的稳步推进,同时熟悉新增栏目,优化网站内容发布问题,保障行政权力、生态环境质量等信息在预警前及时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

工作考核方面积极参加政务公开集中培训工作,提升业务水平和能力,根据每月第三方测评反馈,进行落实整改,并针对整改情况做好总结,避免再次出现相同问题。社会评议方面围绕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生态环境领域相关内容,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责任追究方面主动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权力运行、污染防治等方面都取得明显工作成效,更新也较为及时,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在环评审批方面对部分隐私打码不够严密,存在有意识打码,也进行打码但是打码颜色不够深,隐私保护不够严实的情况。二是在信息发布格式方面不够统一,存在同一栏目里字体格式不统一的情况。三是部分政策解读不够深入,对于政策解读的解读格式还是编辑不到位,解读停留在表面。

根据我局发现的相关问题,一是更加注重发布隐私的保护,加深打码,保障群众的隐私权利。二是与各科室沟通好统一字体格式,在同一栏目保障字体格式的统一。三是加强对政策解读人员的培训,把政策文件研究透彻,理解文件内容,做好文件实施工作的更进,以便提高解读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一是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更进大气、水、土壤环境信息,及时上传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环境监管信息等各生态环境领域信息,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知情权;二是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性,定期对各科室进行培训传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三是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强化基层两化栏目,对具体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具体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