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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卫健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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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郎溪县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郎溪县卫健委办公室联系(地址:郎溪县吉原路与胥河北路交汇处,邮编:242199,联系电话:0563-701295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指示,结合卫生健康系统的工作重点和行业特点,持续改进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从机构职能、规章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和数据统计等方面对相关信息进行了公布,基本涵盖了卫生健康行政管理的主要范围。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增设郎溪县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专栏,下设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等8个子栏目,及时发布标准化规范化相关信息。截至12月31日,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专栏共发布信息22  

  2、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积极评估舆论风险,及时准确解读,采取部门解读、负责人解读、媒体解读漫画解读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加以解读,切实提升政策解读内容质量,2022年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3条;在“回应关切”栏目与网民交流互动,对公众咨询事项、意见建议和舆情进行回应,正确引导社会舆论。2022年共收到留言数58条,均及时办理、回复,提高了群众满意率。

3、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公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做到有规可依,确保公开工作做到规范、高效、便民。要求信息及时公开,确保信息时效。截止目前,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各类信息80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委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时修订完善本单位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有序衔接。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办理、答复、送达、归档机制。健全公开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信息挂网审核程序,落实责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积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及时公开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和完善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官方自媒体建设,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

 (五)监督和保障情况。切实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政策法规监督股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并指定专人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的责任体系,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本年度基础信息公开还需持续提升;政策解读形式及内容有待丰富;监督保障力度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   2022年将从下述几点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基础信息公开。二是丰富解读内容,利用多元化手段开展政策解读。聚焦卫生健康系统重点工作,权威发布相关政策文件和解读,对重要政策文件进行深入实质性解读,避免出现政策解读“流于形式”、“浮于表面”的问题,让群众“看得懂”“用得到”。三是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高全医疗卫生领域基层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通过电话咨询、政务微信、政府热线等渠道实现政策服务咨询“零距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