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正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hlx.gov.cn/)下载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郎溪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郎溪县建平镇碧河路新政府大楼,邮编:242199,电话:0563-7011976,电子邮箱:lxxtj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郎溪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正确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各项要求,坚持权责透明,聚焦统计领域社会热点问题,不断拓展统计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全局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4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0件。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37条,其中统计信息14条,经济运行情况12条,统计公报1条。公开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相关信息8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委员提案0件答复内容。发布财政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6条。主动公开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采购信息4条。2020年发布各类解读材料16条,公开新闻发布信息8条,主要领导参与新闻发布会4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9条。主动公开各项统计数据信息28条,主动公开机构领导、机构设置2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统计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县统计局2020年具体工作推进情况,在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上,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及时对局政务公开目录规范进行统一调整。并结合统计局工作实际,进一步丰富公开栏目,充实数据公开内容,真正做到以高质量统计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使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公开信息更加精准,实现了政务信息“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制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的三个重大转变 ,确保统计政务公开服务大众。 (四)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设有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新闻发布等栏目。 (五)监督保障 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明确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下设办公室,有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在人员工作变动时,及时调整补充政务公开力量。根据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将任务落实到各科室,明确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 (六)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工作水平 为进一步促进统计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我局组织政务公开人员积极参与学习交流活动,全面系统地掌握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标准,同时,加强与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交流和沟通,就政务公开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有经验的同志请教,要求通过相互交流,共同提高,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迈向新的台阶;就省、市、县各级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第一时间要求我局政务公开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学习,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七)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本年新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0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安排 2020年我局在政务公开这一领域还存在很多的不足,一是各部门在配合上不够积极,导致政务公开信息更新的不够及时。二是负责政务公开的人员不够专业,在内容发布上不够完善,在内容整理上不够详细。三是负责政务公开的人员不够稳定,人员的变动在很大一程度上影响了政务公开的进度和质量。 就以上问题,我局将持续强化工作管理,积极落实整改。调节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树立集体荣誉感,让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积极更新政务公开信息。定期对负责政务公开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学习政务公开相关规定,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在专门负责政务公开人员稳定方面,我局将尽量减少人员变动,同时也会多培养几个专业人员,以防在不必要的情况下有最大优势的调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