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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乘坐校车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0-08-28 14:57 来源:县教体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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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家长朋友们:您们好!

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安徽省有关政策,为保障全县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县委、县政府从2019年初启动实施了标准校车运行模式改革探索。5月,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校车运营公司(后注册为郎溪德丰校车公司)。9月,新的校车运行模式正式运行。截止2020年7月,德丰校车公司共投放标准校车162辆(另有8辆原有标准校车加入校车公司联合运营),第一学期接送人数10219人,第二学期接送人数9463人(受疫情影响,幼儿园学生未全部入学)。因新的校车运行模式收费较低、服务优质、安全有保障,深受学校和学生的广泛认可和欢迎,家长已送锦旗40余面。在宣城市两会期间,《市政府工作报告》充分肯定了我县校车改革取得的成效,《宣城日报》等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

新的校车运行模式改革运行一学年以来,由于运营成本高、收费标准低,政府补贴难以弥补巨额亏损,德丰校车公司运营难以为继。按照县政府要求,县审计局牵头第三方审计事务所对德丰校车公司一年来运营状况进行了审计核算,校车公司运营成本严重亏损,无法保障校车的长期运营。

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

(一)制定校车收费标准过低。按照县政府要求,为改变过去学生家长和面包车主自行确定收费价格且过高的模式,招标方案提前确定了各类乘车学生的收费标准,收费价格比过去平均下降了60%以上。

(二)学生家长诉求错综复杂。一是家长强烈要求校车要如同以往面包车一样进村;二是因父母不能在城区陪读而学生每天跨学区上下学;三是按照省教育厅通知精神,部分学校推行了课后服务;四是二小插班学生转入四小等诸多原因,不同程度导致了校车公司运营成本成倍增加。

为巩固改革成果,完善校车运营模式改革,保障全县校车安全运行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经县校车安全管理领导组研究同意,按照“三个一点”原则,即“县财政再补贴一点、广大家长自行负担一点、校车公司调整运营线路,加强内部管理,压缩运行成本一点”,提出以下解决方案: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从9月开学开始,适当调整全体乘坐校车学生收费标准。收费金额在原定基础上整体适当上调。明细表详见下表:(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与不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收费一致)

每日接送
10公里以内(含10公里)
在原100元/公里/学期收费基础上,统一增加收取起步价260元/学期
10公里以上15公里以内(含15公里)
统一收费1500元/学期
15公里以上
统一收费1800元/学期
双周接送
10公里以内(含10公里)
统一收取300元/学期
10公里以上20公里以内(含20公里)
统一收取400元/学期
20公里以上
统一收取500元/学期
寄宿学校走读生每日早晚接送
由校车公司根据学生上下学时间与学生家长自行协商乘车价格

实施全县校车运营模式改革是一项系统性民生工程,牵涉面广,需要得到全社会的广泛认同与支持。适当调整全体乘坐校车学生收费标准,有利于从长远保障为全县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提供安全舒适的接送服务,做到标准校车全县范围内接送全覆盖,确保全县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衷心感谢广大家长对全县校车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郎溪县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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