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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夏季高温及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7 09:17 来源:市住建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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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管函〔2023〕128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建局局属相关单位,市规划区内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当前我市正处于主汛期,气温逐渐升高,各类风险因素也随之增多,为进一步做好高温天气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应对恶劣天气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我市建筑业从业人员人身健康安全和汛期生产安全,现就做好夏季高温及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做好夏季高温及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分析夏季高温及汛期施工安全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防暑防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落实,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各项工作

(一)合理安排调整作息时间。要密切关注高温天气的气象预报,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合理安排工序和工程量。气温达到35℃时,应避免午后高温时期露天作业,劳动者工作场所气温达到37℃时,必须停止作业。

(二)改善现场作业、生活环境。要认真落实《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55034-2022),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要求,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等措施,确保满足防暑降温工作需要,尽量减少室外高空作业,施工现场应配备防暑设施、防护用品和防暑药品,供应凉茶等清凉饮品,对不宜从事日晒、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

(三)认真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掌握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常识和有关事故预防和救援知识,并在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特别是一线作业人员,要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在施工中服从指挥,杜绝盲目蛮干。

(四)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要加强对工地食堂、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管理,保证饮食卫生,避免引发中毒事件。工地食堂要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相关人员必须持证(健康证)上岗,严格食品留样待检制度,各类生活垃圾要按相关要求及时清理出场。

(五)强化消防安全管理。要严格《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建管〔2023〕86号)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规定分类存放,并与火源及生活区、办公区保持安全距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并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三、加强检查巡查,扎实做好高温及汛期防范应对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高温时段和汛期检查巡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队组织开展检查,切实做好高温、台风、暴雨等强对流天气防范应对工作,针对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等重大危险源和工地活动板房、围挡等设施进行全覆盖检查,切实落实除险加固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必要时采取停止生产、撤离人员等防范措施,坚决防止事故的发生;加强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尤其是消防水池、地下室、管道井等有限空间作业,严格遵守作业审批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工作要求。

四、强化应急管理,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以四不两直方式加强对在建项目落实防暑防汛等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对未执行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要求的,督促立即整改到位,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对存在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一律移交查处;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夏季建筑施工特点,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上报信息。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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