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A办公
  • 繁體版
  • 智能问答
  • 无障碍
  • 长辈版
网站首页 > 办事服务 > 民生领域 > 社保服务 > 公告提示

致全县医保参保对象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2-12-20 22:59 来源:郎溪发布 浏览:
【字体大小:

全县医保参保对象:

为认真践行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积极推动我县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工作。即日起,我县已将部分医保服务事项下沉到镇(街道)、村(社区),各医保参保对象可前往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村委(社区居委)会办理相关医保业务。

各镇(街道)可办理的医保服务事项共计18项,主要有:单位参保登记、职工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出具《参保凭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异地转诊人员备案、门诊费用报销、住院费用报销、生育津贴支付、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 报销。

各村委(社区居委)会可办理的医保服务事项共计9项,主要有: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出具《参保凭证》、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 报销。

郎溪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