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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金***

咨询剖宫产手术分娩是否增加产假15天

发布时间:2023-02-02 14:47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浏览量:31560信件来源:县长信箱
按照最新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即产假实际天数为158天。另根据《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省政府令第263号)》第十条规定:难产或者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产假15天。特此咨询,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女职工产假是否为158+15,即173天?

回复单位 县人社局 2023-02-03 07:56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已知悉,现答复如下,根据《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省政府令第263号)》第十条规定,难产或者实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产假15天,确系17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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