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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强寒潮天气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9 14:14 来源:市住建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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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管函〔2020〕366号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强寒潮天气

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建局局属相关单位,市规划区内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宣城市气象局发布天气预报,受强冷空气影响,29日、30日受寒潮影响,有明显雨雪冰冻天气,风力加大,气温下降幅度大,30日到31日最低气温大部分地区在-8℃至-10℃左右。为积极应对突发的雨雪冰冻天气和断崖式降温,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寒潮影响,深刻认清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是施工安全事故的多发期,也是施工现场易发火灾的高危期。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和天气变化,及时掌握雨雪、冰冻天气预警信息,合理安排在建项目施工作业,按照《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我市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管〔2020〕292号)要求,以“防冻、防滑、防高坠、防坍塌、防火灾”为重点,认真组织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管理措施,及时查找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到位,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

(一)严禁冒险强制作业。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首要责任,严禁盲目催工期、抢进度,牵头做好恶劣天气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恶劣天气前中的巡查检查、恶劣天气后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二)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企业应合理安排不同工种施工作业,在低温雨雪冰冻恶劣天气严禁从事脚手架、起重设备安拆等各类室外作业。从事室内作业的,应保障施工质量和防冻、防滑、防坠落安全防护措施,严禁在无安全防护措施下从事室内临边、洞口、登高作业。

(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施工企业要针对低温、雨雪、冰冻等施工特点,认真开展施工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保护能力,从根本上减少由于人为因素而引发的伤亡事故。

(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加强对高处作业(卸料平台、楼梯临边、屋面临边及预留洞口、电梯井口)、脚手架、模板支撑、深基坑支护、起重机械等易发事故的重要环节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在恶劣天气到来时能够有效应对。

(五)做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用电教育和检查,严禁在室内乱拉乱接电线和明火取暖。加强施工现场宿舍区消防安全管理,做好住宿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对宿舍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配备充足有效的消防器材,严防中毒、火灾、触电等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六)加强恶劣天气过后的安全检查。恶劣天气过后,各项目建设单位应牵头监理、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临边洞口等重点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共同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工,对存在安全隐患,达不到施工安全条件的不得复工。

三、加强值班值守应急处置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切实认清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加强极端天气下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检查巡查,完善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落实项目负责人带班作业制度。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响应机制,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坚守岗位,在恶劣天气期间,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对出现的险情和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2020年12月28日

抄送: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安委办,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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