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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工作开展及成效情况在线访谈

访谈日期:2021年12月30日 16:00-2021年12月30日 16:30

访谈嘉宾:县住建局房地产事业管理服务中心物业科科长 周金铜

直播地点:县数据资源管理局2楼1号开标室

主办单位:县政府信息中心

来源:县政府信息中心

访谈简介:1.向网友通报郎溪县关于全面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工作开展及成效情况;2.回答网友有关提问。

  • 部门简介
  • 访谈小结

郎溪县住建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实施。

(二)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实施;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实施。

(三)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责任。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组织实施并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和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标准;执行国家和省、市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执行国家和省、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执行国家和省、市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执行并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对国家和省、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指导并组织实施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执行国家和省产业政策。

(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七)拟订城市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全县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风景名胜区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县防洪。

(八)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县村镇规划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镇、中心镇的建设。

(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组织并监督对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的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并监督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的执行。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建筑节能政策的执行,拟订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研究提出城市维护资金的使用、管理和调整的建议。

(十一)制定全县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与管理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管理县城建设档案。

(十二)制定全县建设行业人才培养规划;负责全县建设行业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建设稽查工作。

(十四)管理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工作;指导行业的体制改革、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十五)落实国家、省新增的相关职能。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向网友通报了郎溪县关于全面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工作开展及成效情况​;2.回答网友有关提问。

访谈视频

【县**】

1.网友 阳光甚好 问:小区内的车位能否出售、出租?

答: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车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本区域内业主的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建设单位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应当公开;业主要求承租的,建设单位不得拒绝。


2.网友 暮色渐微凉 问: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委员会?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2.首批物业交付满三年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

(一)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

(二)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但经物业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后仍不能成立的;

(三)业主大会成立后,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


3.网友 青葡萄 问:空置房物业服务费由谁承担?

答: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70条规定,已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未交付业主的或者已竣工但尚未售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开发商)承担。


4.网友 月华 问:电梯、二次供水等高耗费设施设备的消耗如何分摊?

答:根据《郎溪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电梯及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增压水泵等高能耗共用设施设备(二次供水)所需运行维护费用(仅含电费、维保费用),纳入代收代交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单独建账、据实分摊,向业主收取。

[ 12-31 14:48 ]

非访谈时间,请于正式访谈时间内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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