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A办公
  • 繁體版
  • 智能问答
  • 无障碍
  • 长辈版
网站首页 > 互动交流 > 在线访谈

郎溪县“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宣传月在线访谈

访谈日期:2021年04月14日 15:00-2021年04月14日 15:30

访谈嘉宾:郎溪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罗新满

直播地点:县数据资源管理局2楼1号开标室

主办单位:县政府信息中心

来源:县政府信息中心

访谈简介:1.向网友通报郎溪县“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宣传月有关情况;2.回答网友有关提问。

  • 部门简介
  • 访谈小结

县医疗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根据省市要求,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的办法和规定,健全落实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承担县级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障的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根据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节机制,制定县级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拟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拟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制定医疗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拟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次访谈向网友通报郎溪县“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宣传月有关情况,并对网友们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了详细解答。

访谈视频

【郎**】

1.网友 等风来的鱼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条例》出台对加强基金监管的重要意义。

答:《条例》的出台,是对过去医保改革与发展中的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诸多作法与经验的总结与集成,为未来的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一是开启了医保基金管理的法治之门。《条例》的出台与实施,改变了医保基金监管无法可依的被动局面,为整个医保制度步入法治化轨道奠定了基石。二是提供了医保基金使用监管的基本遵循。《条例》明确了保障基金安全、促进有效使用的双重任务,直接目的是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同时建构了立体式的监管体系,包括行政部门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个人守信四位一体的框架及行为规范。三是规范了医保领域各参与主体的权责界限。对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的相互关系、行为责任和法律后果进行了明确、规范,这是实施医保制度和维护基金安全的重要组织保障。《条例》出台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将医保基金使用预防、宣传、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从过去以打、堵、惩为主,到更加注重防、引、疏,体现了法律制度的价值引导,为全民在医疗保障领域依法、知法、守法、护法提供了重要依据,对引导形成全民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良好风尚具有深远影响。


2.网友 早安 问:《条例》对基金使用各相关主体提了哪些要求?

答:《条例》明确了基金使用相关主体的职责,包括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等。一是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制定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二是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规范服务协议管理。三是定点医药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保管有关资料、传送数据和报告监管信息。四是参保人员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按照规定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五是禁止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参保人员等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3.网友 笑傲江湖 问:《条例》对骗保等违法行为的惩处作了哪些规定?

答:《条例》针对不同违法主体、不同违法行为分别设置了法律责任。一是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违法的,责令改正、责令退回、罚款、给予处分。二是对定点医药机构一般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责令退回、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一定期限的医药服务;对定点医药机构违反管理制度的,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罚款;对定点医药机构骗保的,责令退回、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一定期限的医药服务、解除服务协议、吊销执业资格;造成医疗保障基金重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给予限制从业、处分。三是个人违法的,责令改正、责令退回、暂停其一定期限的医疗费用联网结算、罚款。四是侵占、挪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责令追回、没收违法所得、给予处分。五是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处分。


4.网友 太阳花瓣 问:现在医疗保障部门在大力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它主要有什么优势,与社会保障卡有什么不一样?


答:目前,推广应用的医保电子凭证与实体卡或其他电子卡相比,它有四个突出优点。一是方便快捷,医保电子凭证不依托实体卡,参保人只要通过经国家医保局认证授权的渠道激活即可使用,十分方便。二是应用丰富,医保电子凭证广泛应用于医保查询、参保登记、报销支付等医保各业务场景,一张电子凭证,可以办理所有的医保业务。三是全国通用,我们倡导的是“一码在手,医保无忧”,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生成,标准全国统一,跨区域互认,参保人可以使用凭证在全国办理有关医保业务。四是安全可靠,医保电子凭证通过实名和实人认证,采用国产加密算法,数据加密传输,动态二维码展示,确保了个人信息和医保基金使用安全。

同时,原社会保障卡还可以继续使用,功能不会受到影响。只不过如果激活了医保电子凭证后,参保人就可以不用带社保卡了,避免丢卡补卡带来的困扰。医保电子凭证的推广应用,不仅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还可为核实参保数据、打击欺诈骗保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助力提升医保治理现代化、科学化、精细化,让参保人享受更加安全、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


[ 04-15 08:59 ]

非访谈时间,请于正式访谈时间内发言。
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