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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质量意识 推进高质量发展”郎溪县2023年质量月活动新闻发布会

访谈日期:2023年09月08日 10:10-2023年09月08日 10:50

访谈嘉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开志

直播地点:县司法局5楼会议室

主办单位:县政府信息中心

来源:县政府信息中心

访谈简介:1.向网友介绍2023年全县“质量月”活动安排情况;2.回答网友有关提问。

  • 部门简介
  • 访谈小结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等,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依法承担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置制度。组织开展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责任。

(五)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认证认可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等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对质量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七)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并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八)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和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及药用包装材料、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检测;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相关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

(九)依法承担对市场秩序的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承担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等有关工作,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组织建设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监管体系;依法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指导郎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十)拟订并组织实施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开展驰名商标审核申报和保护工作;依法保护注册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十二)承办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乡镇做好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十四)承担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十五)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参加资格考核工作;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六)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

(十七)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十八)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九)职能转变。

本次访谈向网友通报了2023年全县“质量月”活动安排情况,并对网友们关心的热点问题做了详细解答。

访谈视频

【县**】

1. 网友 我会发财的 问:请问我县如何提升旅游景区服务质量?
答:一是加强客流管控预警。科学核定景区承载量,完善景区客流高峰应急处置预案,实施预约制度,做好客流预判,加强流量管控,及时发布限流公告,提醒游客错峰出游。二是提升景区服务 质量水平。备好必要的防中暑药品,增加志愿服务人员,为游客提供咨询和引导。三是强化统筹协调。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和属地政府,加强道路交通、景区秩序维护等工维护等工作。四是做好隐患排查。加强巡视检查力度,做好涉山涉水类景区等重点部位隐患排查。五是加强景区工作人员服务技能、服务意识的培训,要主动服务、微笑服务,着力提升遇事沟通协调能力。 六是严格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依法依规分类处置旅游市场举报投诉,及时回应游客诉求。


2.网友 不吃亏只吃福 问:农资打假事关农资产品质量也是社会关注热点,请就该行动的开展情况作一介绍?

答:农资打假工作是农资购销、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也是县农业农村局历年来的一项重点工作。今年主要工作开展如下:一是开展了全覆盖、网格化巡查,共组织巡查检查30次,出动执法车辆30余车次,出动执法人员139人次,检查农资经营主体126家次;二是针对夏季重点农资产品加大抽检力度,共抽检农资41组,抽检结果尚未出具;三是依法查处农资违法经营行为,6~8月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起,罚没金额11500元;四是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等宣传工作,提高经营户法律意识和农户鉴别合格农资专业知识。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将在认真总结前期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农资监管的新情况、新特点,探索农资监管工作的新思路,积极为我县秋粮丰收保驾护航。


3.网友 雨下的好大 问:关于房屋本身出现质量问题,请问如何进行处理,是否可以提出检测?

答:如果是房屋本身出现的质量问题,并且在质量保修内,应第一时间向物业公司和开发商进行反映,要求其对房屋进行维修和修复,如果反映后开发商没有进行维修或对维修方式、方式和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我们质量投诉处理机构进行投诉,我们就会安排人员现场核实和下步处理。对有可能影响建筑工程结构安全的质量投诉,建设单位应召集有关责任主体到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对影响工程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立即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抓紧落实。需要进行检测或鉴定的,由建设单位委托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或鉴定,对于建设单位认为不需要进行检测鉴定的问题,或不需要检测鉴定已能确定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应出具经工程建设五大责任主体签字盖章的书面说明。投诉人对上述意见有异议并坚持要求进行检测鉴定的,可自行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或者鉴定。若检测鉴定结果符合有关工程结构安全要求的,检测鉴定费用由投诉人承担;不符合的,建设单位应当承担有关检测鉴定费用。


4.网友:吃的多长不胖 问:目前我县正在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请问一下市场监管部门具体开展了哪些工作?

答:为深刻汲取“6.21”宁夏银川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郎溪县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我局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制定出台市场监管领域整治方案。根据省、市市场监管局工作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郎市监〔2023〕105号),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开展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和气体充装单位全覆盖检查。落实4家液化气充装单位,建立气瓶安全追溯系统;对全县6家气体充装单位开展了安全生产工作约谈,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已完成充装单位多轮全覆盖检查,共发项隐患6条,均闭环管理。三是压实燃气压力管道监管力度。进一步督促管道使用单位查清本单位燃气管道数量,建立管理台账,落实法定检验职责,截至目前,全县在册在用燃气压力管道长度165.252km,检验率100%。四是开展燃气灶具及其配件产品质量排查。在全县内市场、商超、专营店组织开展燃气灶具、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燃气用连接软管等经营主体进行深入摸排和检查,共排查经营主体88家,发现隐患14条,已完成闭环整改,期间立案查处2起,处罚0.177万元。五是开展餐饮服务单位燃气安全监管。通过手机扫描燃气气瓶“二维码”查询登记、检验、充装等信息,检查气瓶是否粘贴充装产品合格标签及警示标志,连接软管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等。督促各餐饮服务单位消除安全隐患。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检查956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464户、发现燃气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隐患38条,立案查处2起,均已闭环管理。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立足监管职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持续加大辖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安全的违法行为,全力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 09-14 11:23 ]

非访谈时间,请于正式访谈时间内发言。
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