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吴** 来信时间:2024-03-06 16:17:08
安徽已出台对于新能源汽车收费前2小时免费的政策,但是郎溪一直没有落实,请问相关部门能否尽快落实?
回复单位:县发改委(县粮储局) 回复时间:2024-03-07 10:24:20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情况,我委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为切实提供便民优质停车服务,提高市民满意度,根据《关于调整县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及公共停车场停车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2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新能源汽车享受当日首次 2 小时以内免费(含充电时间),超出 2 小时免费时长后按照停车收费标准收费,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特此回复
感谢您对发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