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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婚后加名

发布时间:2024-04-09 09:16 来源:郎溪发布 浏览:179 次
来信人:陈** 来信时间:2024-03-11 10:22:28

您好,这边咨询加名问题:

本人婚前纯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贷款未还完),现在结婚了,需要加对方名字。

1是否可以加名,需要银行同意吗还是不动产中心就可以?

2需要哪些费用以及金额,需要额外契税吗?

回复单位:县税务局 回复时间:2024-03-13 15:46:06

网友:

您好!根据描述需要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减半征收),详情请咨询办税服务厅不动产交易中心电话:0563-7023080

回复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2024-03-12 18:26:02

网友:

您好!婚前纯公积金贷款买房,婚后不动产登记加名需要经银行、公积金部门同意,办理婚后加名需缴纳不动产登记费10元不动产过户,涉及契税等纳税部分建议咨询税务部门解答。

办理人:郎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7023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