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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证优待政策

发布时间:2023-08-08 08:40 来源:郎溪发布 浏览:790 次
来信人:李** 来信时间:2023-08-03 11:29:30

关于郎溪县针对农村户口有独生子女证的家庭有什么优惠政策,然后2023年新农合缴费针对拥有独生子女证的家庭有什么政策优惠

回复单位:县卫健委 回复时间:2023-08-04 11:46:55

尊敬的网友,您好!

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不低于二十元独生子女保健费,至独生子女满十六周岁止。所需经费,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报省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时,提高百分之五的退休金;企业职工退休时,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标准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所需经费,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国有企业改制、破产的,其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资金的发放依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三)住院期间,给予其子女护理假,每年累计二十天。护理假期间,享受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四)在调整承包地、自留地、自留山,分配集体收益时,以家庭人口数量作为基本分配补助单位的,增加一人份额;以家庭作为基本分配补助单位的,户均增加百分之三十以上份额;

(五)分配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安排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旧房改造时,予以照顾;

(六)各级人民政府制定老年福利和养老等保障制度时,对独生子女父母给予优待;

(七)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奖励和优待。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无子女的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除享受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奖励和优待外,还享受下列优待:

(一)列为家庭经济发展的重点扶持对象,在资金、技术、培训、信息、劳务输出等方面予以支持、优惠;

(二)组织劳务输出时优先照顾;

(三)对困难家庭,在涉农贷款、以工代赈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四)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时,政府给予补贴;

(五)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优待。

具体需求您可咨询当地村或居委会,新农合缴费相关优惠政策可咨询医保部门,感谢您的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