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理了组合贷,目前已还款一年。还完公积金贷款以后,公积金还有余额。请问,可以将余额提取出来,用来还商业贷吗?
如果可以的话,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如何申请呢?
网友您好,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公积金账户有结余,可以申请用于偿还住房商业贷款(组合贷款)。
办理要件: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线下委托他人代办的,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提取借款人配偶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
2、提取人银行卡、折原件(一类账户);
3、首次提取:
(1)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
(2)借款合同原件;
(3)贷款银行出具并盖章的还款证明原件(最近12个月的还款明细单)。
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0563-12329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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