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十七号)要求,《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经2021年11月19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
咨询如下:
郎溪县各企业单位现在的产假是98天还是158天。
请回复的明确点
网友,您好: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98+60=158。郎溪县各企业单位的产假应为158天。如有其它相关疑问可拨打电话7021957咨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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