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益性岗位合同期满后是否可以续期?如果可以,具体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烦请告知,谢谢。
网友:
您好,针对您所咨询的关于公益性岗位续期相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对补贴期满后通过开展职业指导、推荐3次以上就业岗位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重度残疾人(有劳动能力)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并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备案,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咨询郎溪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563-7015629。
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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