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今年我在碧桂园嘉誉买了一个地下车位,但是开发商没有提供发票,只有一个租期20年的长租合同。请问:
1.碧桂园所出售的地下车位是人防车位还是非人防车位?
2.如果是非人防车位,那么这些出售的地下车位是否是业主公摊之内的?(开发商是否有权利出售?)
3.已购买车位的所有业主都是在开发商“出售车位”的宣传下才买的,然而事实上却变成了“长租车位”。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转让车位产权或是全额退款?
网友:
你好!1.经调查碧桂园小区出租车位均为非人防车位。 2.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该小区地下非人防车位所有权属开发商所有,可以出租出售。3.因郎溪暂无地下车位产权办理政策,碧桂园与有需要的业主,以签订20年长租协议的形式,为业主提供停车服务,并且在协议中明确其20年到期后,该业主享受优先免费续租权。如有异议,按双方合同约定办理。
郎溪县住建局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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