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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2019年度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征集部门:

征集开始日期:2019-04-09 00:00

征集结束日期:2019-04-18 00:00

状态: 已经结束

  • 征集公告
  • 征集结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十字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提高就业质量,根据《郎溪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郎政办秘2014136号),公开征集2019年度公益性岗位:

一、公益性岗位范围

(一)基层非营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乡镇、社区(行政村)的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社区矫正、群团工作、残疾人服务等岗位;

(二)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道路交通、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等岗位;

(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单位的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具体包括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

(四)劳务派遣企业、家庭服务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的托底性安置岗位;

(五)在本县范围内,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各类企业安置岗位。

二、人员安置类型: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全县范围内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者。

三、薪酬待遇:用人单位应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就业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按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和超出法定工作时间的报酬,按规定为其办理城镇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按照规定可以按季度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岗位补贴分为个人岗位补贴和用人单位岗位补贴,个人岗位补贴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进行补助,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按照每人每月100元标准给予补助。

四、申报要求: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可在岗位总数不变的情况下重新调整岗位分配。如本单位去年开发的岗位既没有安置人员,又表示继续保留岗位有困难,或者本单位去年开发岗位部分岗位已安置人员,剩下岗位安置人员存在困难,可在文件规定范围内重新调整岗位种类。如本单位继续保留原开发岗位,请按照原程序重新申报。

去年未开发公益性岗位的有关单位,今年如有申报公益性岗位意向,可按照原程序申报。

五、申报时间: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对公益性岗位申报工作要严格把关,并以乡镇、各有关单位为单位集中汇总申报。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公益性岗位申报表》务必于2019418日前报送县人社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逾期视为放弃2019年公益性岗位征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