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建议,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龙须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向社会予以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公示日期为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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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袁慎友
联系方式:0563-7021433
附件:
1.龙须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起草说明
2.龙须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
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13日
关于《龙须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依据
《风景名胜区条例》。
二、必要性
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要求,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应当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公众和专家意见。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现将《龙须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进行公示。
三、主要内容
龙须湖风景名胜区是以“山水灵动,碧湖龙须”的湖库湿地景观为特色,以遗址文化、名人文化、古村文化、民俗文化等为内涵,以岗林田园景观为基底,集观光游览、文化体验、运动休闲、科普研学等功能为一体的湖泊型省级风景名胜区。
龙须湖风景名胜区总面积5824.97公顷。地理坐标北纬31°7' 15"~31°12' 8",东经119°9' 49"~119°19' 25"。核心景区为龙须湖水库正常蓄水位28.0米(吴淞高程)的水域范围,面积348.41公顷,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