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7000/202509-00082 | 信息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发文机关: |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 成文日期: | 2025-09-04 | 发布日期: | 2025-09-04 |
| 发文字号: | 郎政秘〔2025〕18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郎溪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通告 | ||
| 政策咨询机关: | 郎溪县水利局水土保持中心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3-7020637 |
| 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7000/202509-00082 | ||
| 信息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 发文机关: |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 ||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
| 成文日期: | 2025-09-04 | ||
| 发布日期: | 2025-09-04 | ||
| 发文字号: | 郎政秘〔2025〕18号 | ||
| 有 效 性: | 有效 | ||
| 标 题: | 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郎溪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通告 | ||
| 政策咨询机关: | 郎溪县水利局水土保持中心 |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3-7020637 | ||
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
划定郎溪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通告
郎政秘〔2025〕18号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郎溪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主要分布于十字镇、涛城镇、凌笪镇、姚村镇等4个镇,总面积1787.83hm²。具体分布区域详见附件。
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严禁新开垦种植农作物,已经开垦的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耕地保护、生态建设相关政策进行生态保护修复和监督管理。
三、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种植经济林,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禁止采用全垦等不合理的整地种植方式。
四、在五度以上、二十五度以下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和经济林、整地造林、抚育幼林、种植中药材等的,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标准,采取修建水平梯田、水平阶、鱼鳞坑、保留原生植被带等水土保持措施。禁止顺坡种植。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郎溪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

郎溪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