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县应急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县应急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郎溪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9 15:26 来源:县应急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5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郎溪县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郎溪县建平镇华润苏果写字楼7层,电话:0563-7028009,邮编:2421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郎溪县应急管理局紧扣安全生产、救灾救济、应急处置等政务公开核心领域,持续优化公开内容体系,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为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供坚实保障。

(一)主动公开

规范通用目录管理。严格对标目录发布标准,针对省、市、县三级测评反馈的薄弱环节,系统性优化信息发布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合规性与完整性。打造重点领域特色。

立足应急管理核心职责,精准推送安全生产预警提示、事故调查通报、灾后救助流程及物资发放等关键信息,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信息公开专项提质行动,明确各栏目信息发布的牵头股室与责任时限。

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由办公室牵头建立常态化督促机制,定期提醒各业务股室按时完成分管领域信息发布工作,同步动态调整安全生产和救灾重点领域公开目录,并参照最新规范示例推进信息常态化、标准化发布。

强化基层“两化”建设。深入挖掘基层在政务公开推进中的典型经验与创新举措,严格落实标准化规范化评估问题整改任务,持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遵循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全面细化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存档等各环节操作规范,持续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知情权。经统计,2025年度郎溪县应急管理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信息发布审核体系,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完善“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信息编制、审核、发布全链条管理。同步推进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定期开展信息准确性核查,确保公开信息真实有效、合规无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明确专人专岗负责信息公开平台日常运营与维护,按需优化调整公开目录架构,扎实做好数据迁移、备份与留存工作,保障平台数据安全。常态化开展政务信息涉政不规范表述、敏感有害信息自查自纠,及时排查整改平台运行隐患,确保平台安全规范运行。

(五)监督保障

落实“科室牵头、专人负责”的工作责任体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强化社会监督效能。严格落实社会评议与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自查自纠,2025年度未收到相关投诉举报,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行为,政务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信息与群众需求匹配度不足,部分民生关切的应急管理细分领域信息供给不够精准,实用性内容占比有待提升。二是政务公开数字化传播效能有待加强,信息触达率和公众参与度不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精准对接群众需求,提升信息供给质量。一方面开展常态化需求调研,通过企业走访等形式,梳理公众关注的应急管理热点、难点问题,建立信息公开需求清单;另一方面聚焦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小微企业安全隐患排查等民生重点,优化信息发布选题,增加案例解析、操作指南等实用性内容,定期发布针对性强的专题公开信息。

二是创新数字化传播模式,增强互动传播效能。升级线上公开矩阵,整合政府信息公开网、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资源,制作相应的解读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一是节点化开展线下宣传,强化科普实效。以 512 全国防灾减灾日、616 安全生产咨询日、1013 国际减灾日等重要节点为契机,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定制化宣传手册、现场演示应急装备使用、模拟应急疏散演练等形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现场解答群众关于隐患排查、应急求助、救灾申请等方面的疑问。二是融合化推进执法宣传,压实主体责任。将政务公开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深度融合,推行“检查+宣传+指导+公开”一体化模式,在日常执法和专项督查中,向企业一线员工发放安全指引手册,现场讲解违法违规行为危害及政策要求,同时督促企业通过公示栏、内部平台公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整改结果等信息。三是分层化开展专项培训,提升专业能力。除常规组织工贸领域安全培训、灾害信息员培训、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培训外,新增危化品企业安全负责人专题培训、社区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培训、农村防灾减灾骨干培训等特色课程,通过案例复盘、情景模拟、政策解读、实操演练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提升相关群体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