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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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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水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9 08:47 来源:县水利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5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郎溪县水利局联系(地址:郎溪县建平镇郎川大道72号,电话:7021951,邮编:2421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对照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的原则,充分发挥水利局网站和自媒体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局年度工作重点,持续推进政策解读精细化、规范化,确保群众能广泛知晓,政策能精准发力。列出问题清单并按照要求及时整改,进一步提升各级政务公开质量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

截至20251231日,我局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审理、处理答复程序。我局网站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栏目,明确了受理流程、提供了查询端口,方便群众依法申请。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数量1件,未发生市局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内容的规划,根据《条例》和政务公开的相关工作要求,做到内容全面真实,重点突出,群众满意。一是日常工作中,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收集、审查、处理机制,处理好信息公开和信息保密的关系,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二是局设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三审制”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凡是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由科室负责人一审,分管领导二审,分管宣传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办公室统一审查签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集约化平台优势,优化门户网站和自媒体布局,补充完善政务公开目录,及时填充信息,加强平台建设,形成一体化政务信息平台。

(五)监督保障

完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纳入考核明确了局机关各科室任务分工,强化了组织保障。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了信息公开重点突出、内容明确、更新及时。制定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制度,每个信息需要审批单,制定三审制。明确局机关、二级机构政务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办公室定期对各科室进行监督检查。落实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全年未接到投诉举报电话和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与不足

回顾全年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部分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可视化、通俗化解读产品数量不足;二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程度有待提升,部分科室公开内容与标准目录衔接不够紧密;三是政民互动的深度和广度不足,公众参与政策制定的渠道需进一步拓宽。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升政策解读质效,丰富解读形式,加大短视频、动漫、图解等可视化产品创作力度,打造“政策公开讲”品牌栏目,增强政策传和影响力。强化能力建设;二是对照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重点完善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保护等领域公开清单,确保公开内容全面、规范、精准;三是强化能力建设,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交流研讨,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阳光政府、人民满意水利提供更强有力的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一是健全组织保障体系。明确办公室牵头、业务科室协同、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齐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每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落实;二是完善制度规范流程。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机制,将公开审查纳入文件制发全流程,明确“谁提供、谁审查、谁负责”的保密审查要求,全年未发生涉密信息泄露事件;三是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参加政务公开专题培训,通过案例分析、现场答疑等方式,提升工作人员对公开标准、保密要求的精准把握,全年未出现因业务不熟练导致的公开失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