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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人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6 09:12 来源:县人社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5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郎溪县人社局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郎溪县建平镇大岩路109号,电话:0563-7015624,邮编:242199)。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5年,郎溪县人社局严格执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标准,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83条。我局严格按照标准完善各级栏目分类,目前无空白栏目及长期未更新栏目,所有栏目均按频率、按公开要求进行更新维护。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全面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存档程序,畅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渠道。2025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办理的申请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依法规范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要求,严格执行一事一审,三审三校,确保了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保密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为核心、政务微信公众号为重要延伸的公开平台实施一体化规范管理。通过科学优化栏目设置,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了信息的标准化归集、动态化更新与多渠道同步发布。

(五)监督保障

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底考核,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针对领导的要求及时完善,针对考核的任务及时谋划。二是强化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及时对各股室、二级机构的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进行公开,对为民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本年度各种标准政策等进行及时公布,为群众提供监督保障渠道。三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本年度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存在“重发布、轻审核”现象,出现公示期限与发布日期逻辑矛盾、过时信息未及时清理、数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如职称评审公示中监督截止日期早于发布日期,导致公众监督权无法正常行使。主动公开目录动态更新不及时,与业务工作推进不同步,部分新增惠民政策、办事流程调整等信息未按规定时限公开,影响群众办事效率。二是面对新业态用工权益、跨区域社保转移等复杂疑难依申请公开事项,存在办理周期过长、与申请人沟通不充分等问题。答复文书规范性有待提升,部分答复内容未准确援引政策依据,对“无法提供”的情形说明不透彻。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将保密审查、公开属性认定、时限审核作为前置环节,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建立信息动态清理机制,每季度开展过时信息、错误信息专项排查,重点核查公示期限、数据指标等关键内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优化主动公开目录更新机制,业务股室在政策出台、流程调整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目录更新,同步推送至公开平台,保障信息发布时效性。

二是制定依申请公开办理标准化流程,明确复杂事项办理时限延长的审批程序和沟通要求,推行“办理进度实时告知”制度。引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答复文书法制审查,规范答复口径和文书格式,提升答复专业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本年度,我局聚焦人社领域核心民生关切,扎实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地见效。重点深化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领域信息主动公开,优化政策解读多元供给模式,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搭建一体化数字公开平台,政民互动回应闭环机制逐步完善。截至目前,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超五百条,依申请公开事项按时办结率达100%,政务公开服务质效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