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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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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07 16:41 来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5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郎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郎溪县郎步街道涛峰路119号,电话:0563-7016301,邮编:2421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郎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紧紧围绕提升治理能力与服务水平的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县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完善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创新政策解读与互动回应方式。为推动我县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决策科学化、服务高效化、治理精准化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主动公开

2025年,郎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紧密围绕政务公开提质增效目标,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官方平台,主动、规范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全年累计发布部门工作动态、政策解读及服务信息136篇,及时向社会公开2025年度财政预算及政协提案办理结果等情况,自觉接受公众监督。相关工作有效增进了社会各界对退役军人事务的理解与支持,在畅通信息渠道、塑造透明形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进一步营造了尊军崇军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度,郎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持续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工作中,全面落实闭环管理要求,不断优化网络、信函、电子邮件等多渠道受理服务。通过进一步细化内部办理流程、明确岗位职责与时限,确保了各类公开申请能够依法、准确、及时地得到处理和反馈。年内,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5年,郎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将其纳入年度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健全了“党组统筹、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在具体实施中,我局严格遵循信息公开规范,对公开范围、渠道、流程和时效作出清晰界定与要求。特别在信息发布前,从严落实内容审核“三审制”,确保所有公开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郎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着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建设,严格按照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确保各类政务信息及时、规范、准确发布。通过持续优化网站栏目设置与信息呈现方式,切实提升了面向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信息服务效率与便捷度,使其成为获取相关政策、办事指南及工作动态的首选窗口。

(五)监督保障

2025年,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社会评议与责任监督纳入常态化管理。通过建立健全考核通报与结果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关工作评估情况,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对于评议反映的问题与不足,做到即知即改、持续优化。在信息发布过程中,始终坚持内容真实、依据充分、程序规范,确保每项公开信息均有据可查、有章可循。年内,全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准确或不规范引发的责任追究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持续改进的方面:一是部分信息的发布与相关业务工作进展衔接有时不够紧密;二是政策解读的呈现形式与方式相对固定,通俗化、多样化的解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建立信息发布与业务工作的同步衔接机制,明确各业务环节的信息公开责任时限,优化内部流转流程。二是在政策解读中进一步丰富形式载体,在保持政策严肃性的基础上,尝试采用问答式、图表式、案例式等更通俗易懂的解读方式,并适时通过简明图解或短视频等辅助形式,帮助公众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要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遵循省、市、县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明确由主要负责同志统筹推进,并指定专职人员具体落实日常公开工作。在工作中,坚决贯彻“权责一致、依法审查、分级负责”的要求,健全从信息产生、审核到发布的全链条责任体系,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年内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与实务操作能力,保障发布信息的准确、及时与规范。同时,积极构建线上线下协同的公开矩阵,在依托政府网站主渠道的基础上,灵活利用服务窗口、宣传栏等多种载体,及时传达政策、发布动态、展示成果,不断提升信息传播的覆盖面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