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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首页 > 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专题 > 政协提案 > 关于郎溪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函

关于郎溪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08-13 09:09 来源: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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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飞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道路设计,避免安全隐患”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保证城区市民出行安全,县住建局组织专业人员对城区存在安全隐患的道路路口开展专题研究,并拿出整改方案。

1.郎川大道(北港桥)原设计为景观桥,若拆除景观桥重建城市道路会造成资源浪费,因此无拆桥改路计划。

2.对郎川大道(北港桥)南北两侧人行道增加礼让行人标识和礼让行人标牌,已于4月18日安装完成。

3.对钟桥河路沿线等车台增加防撞桶和夜间闪烁型警示灯,已于4月底整改完成。

4.幸福佳苑西门、南门及香悦荣府北门出口处均有橡胶减速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GGA/T487-2020《橡胶减速丘》6.2规定,“高速公路主线、一级公路主线及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道和公交车专用道、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和路段、非机动车道均不宜设置减速带”,因此小区门口道路不另设置橡胶减速带。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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