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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首页 > 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专题 > 人大建议 > 关于郎溪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函

关于郎溪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08-12 10:04 来源: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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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郎溪县城区绿化带建设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明确城区绿化管养责任。县住建局负责城区公园、景观带、道路等公共区域的绿化工程建设和绿化管护工作,管护绿地面积达157万平方米;居住小区内部绿化由各物业公司负责日常管养。

二、建立健全绿化管护机制。县住建局通过每日巡查、不定期检查、月度考核、季度考核等方式进行精细化管养,印发了《郎溪县城市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郎溪县绿化建设工程质保期考核办法》、《郎溪县公园绿地管理办法》、《郎溪县绿化养护考核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园林绿化监管机制。

三、按年度计划管护修剪。县住建局根据年度管护计划组织各养护单位开展养护修剪工作,目前已完成老城区行道树修剪工作,7月份开始对郎川大道北侧景观带进行乔木修剪,预计9月完成修剪工作;居住小区内部绿化由各物业公司自行组织绿化管护队伍开展修剪工作,县住建局安排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修剪。

四、加强夜景亮化管理。严格控制郎川大道夜景亮化亮灯时间,目前已将夜景亮化亮灯时间由每天调整为每周末亮灯(亮灯时间为19:00——21:00),同时要求管护单位每天安排工作人员对灯具照射角度进行调整,以确保不造成光污染。

五、加强公园绿地建设。县住建局以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为契机,结合郎溪县“城市更新”综合提升一期项目,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提升行动,近两年来实施完成了承平园、三繁园、青葵园等6个口袋公园建设,目前剩余有5个口袋公园正在建设中,建成后建形成郎溪特有的环城景观带,改善城市居住环境,提高城市品质活力。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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