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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首页 > 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专题 > 人大建议 > 关于郎溪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函

关于郎溪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08-13 09:01 来源: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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茹彩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1.畅通反映渠道,坚持矛盾化解。开通属地街道受理投诉热线,截止6月底,郎川街道共受理并解决462件,郎步街道供受理并解决204件,同时住建局房管中心共处理涉及物业类、维修类问题共计92件;会同县创建办、郎步街道、郎川街道赴郎川府、碧水豪庭等小区持续开展物业小区“民声回郎”活动;会同市、县热线办积极开展“民呼我应”活动;坚持开展“物业服务质量互学互查互评”“社区书记+项目经理接待日”活动,截止6月底,共登记问题264个,有效化解矛盾261个,完成率98.86%;2023年12月成立县级物业矛盾纠纷调解机构,在工作中健全物业矛盾纠纷三级调解机制,安排专职调解员下沉街道靠前调解化解,截止6月底,成功调解40起物业纠纷。在多渠道、重化解格局下,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基本形成“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主管、业主自治”的物业管理服务新局面。

2.加强部门监管,强化工作调度。注重考核实效,建立“街道+四不两直+投诉信访+信用+社区评价+民意调查+专项考核+第三方测评”考核机制,建立“一区一档”,对城区物管小区已进行第一季度考核,考核结果已对社会公布,今年年底落实对物业企业的星级考评和亮红灯制度。下一步将严格物业企业的准入和退出,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管理,规范物业企业招投标行为,拟对纳入“黑名单”的企业,引导小区业委会(物管会)依法依约解除物业服务合同,今年已对中房东郡、香溢茗园小区物业完成清退。出台对街道办和物管小区的考核办法,出台了《关于建立县城区住宅小区质量问题快速处置机制的通知》、《郎溪县物业矛盾纠纷专职调解员考核办法》、《郎溪县物业管理专项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多个配套文件。建立了企业信用评定制度,信用信息评定结果与物业服务企业评优评先、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等挂钩,倒逼物业服务企业主动依法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会同街道对碧水豪庭违规安装汽车充电桩、翡翠园物业服务质量、莱茵洛克未按规定退出、福海花园臭水渠被投诉等8个问题小区物业企业进行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并计入星级考评情况。实行领导小组月调度、办公室周调度、专班随时调度,推出调度、督查督办、约谈和考核四项制度,强化对街道办的目标管理考核。截止目前,共召开领导小组及专班调度会11次,专题会商会25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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