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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首页 > 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专题 > 人大建议 > 关于郎溪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答复函

关于郎溪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08-08 08:59 来源: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2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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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县各中小学校教室安装空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所有民办中小学教室均已安装空调,公办中小学校中的郎溪中学、郎溪二中、郎溪三中、第四小学、特教学校教室均已安装空调,实验初中九年级教室已安装空调,今年暑假将完成七年级、八年级教室的安装。其他公办中小学校因存在室小生多、线路及变压器承载能力不足、资金紧缺等条件限制暂未安装空调,我局已要求学校采取安装电风扇等降温设施进行降温。

目前,我局已将公办中小学校防暑降温工作纳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正在通过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义务教育能力提升及生均公用经费等多方筹措资金,将根据项目轻重缓急,分校、分年度安装教室空调,逐步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感谢您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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