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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首页 > 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专题 > 人大建议 > 关于郎溪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0号建议的答复函

关于郎溪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0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08-08 08:55 来源: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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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十字镇(茶场片区)新建一所公办幼儿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字镇现有幼儿园5所,春季在园幼儿1069人。基于十字镇学前教育发展情况,以及综合考虑生源、规划、建设用地等因素影响,短期内在十字镇新建公立幼儿园的条件尚不成熟。为缓解十字镇幼儿、特别是十字镇茶场片区幼儿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我局于2022年在十字镇第二小学附属园的基础上,新建了一幢可容纳12个班级的幼儿教学大楼,基本解决了服务区内幼儿入园难问题。

为全面推进十字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我局决定在2024年9月进一步完善十字二小附属园的配套设施,将原十字镇第二小学附属园茶海分园、茶场分园现有162位幼儿安排至十字镇第二小学附属入园;在2025年7月将十字镇第一幼儿园收回。届时,十字镇公办园占比可达80%,入公办幼儿园幼儿达到69.78%,超过普及普惠标准要求。

下一步,我局将一如既往的给予十字镇教育发展有力支持,同时综合考虑十字镇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若现有学前教育设施不能承载十字镇未来教育发展的需求,我局将超前谋划安排,提前完成十字镇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

感谢您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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