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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首页 > 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专题 > 政协提案 > 关于对郎溪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答复函

关于对郎溪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19-12-24 09:42 来源: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4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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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秀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南漪湖生态保护与开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南漪湖综合治理工作基本情况

南漪湖,又名南湖,由宣州区和郎溪县共同管理,在郎溪县境内约70 km2。南漪湖兼具蓄洪、灌溉、养殖、旅游等功能,郎溪县境内老郎川河、新郎川河、钟桥河、飞鲤河、长溪河、永丰河等,均汇入南漪湖。因此,保护南漪湖自然生态环境、加快实施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尤为必要。

2016年起,先后印发了《郎溪县南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实施方案》、《新老郎川河水质及生态改善方案》,对南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和要求,方案涉及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城镇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置、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等方面的项目,共安排整治项目49个,截至目前完成或基本完成的整治项目6个、在建或持续推进项目28个、未启动或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15个,各项目责任单位按月报送重点工程项目实际进展,持续推进各项目有序实施。

二、南漪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1、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依据省市文件精神,县有关部门积极谋划,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郎溪县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谁超标、谁赔付,谁达标、谁受益”的原则,在全县建立地表水断面(地表水断面包括地表水河流断面、乡镇及农村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以经济手段推进南漪湖流域水环境保护。将县域范围内市级以上(含市级)地表水考核断面列入补偿范围,实行“双向补偿”。

2、强化南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一是推进实施《新、老郎川河水质改善方案》,严格项目准入制度,不再审批化工类项目,杜绝新增工业污染;切实推进实施《郎溪县南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实施方案》,保障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二是加大执法监管及联防联控力度,对新、老郎川河和南漪湖沿线重点涉水企业加强环境巡查监管;加强郎川河流域沿线涉水企业外排废水监测,继续采取定期检查、突击抽查和夜间突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好监测数据的比对分析,密切关注入南漪湖断面水质状况;巩固入河湖排污口整治成果,加强主要河流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3、落实“河长制”责任。根据《郎溪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实施“9个专项行动方案”、“9处河长制样板点打造实施方案”等水利项目,聚焦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六大任务”,对年度河长制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落实南漪湖、新老郎川河各级河长责任。

4、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要求,安徽省统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划定指南》规定,将南漪湖郎溪辖区内部分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约15.8平方千米。红线内除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规划项目外,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2019年7月1日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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