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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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郎溪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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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1.拟建农村公益性公墓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审批流程及所需材料由县级民政部门参照经营性公墓审批相关规定,按照合法、便捷、高效的原则确定。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决定》(皖政〔2022〕112 号)附件指导目录第 20 项将“殡葬设施建设审批”赋权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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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清单 | 办理流程 | 查看办理流程 | ||
咨询电话 |
0563-703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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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563-703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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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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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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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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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查看常见问题 |
目录清单名称 |
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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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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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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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110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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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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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341722003252051240001110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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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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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172200325205124000111018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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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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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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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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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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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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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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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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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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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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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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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郎溪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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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郎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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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郎溪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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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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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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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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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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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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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1.《殡葬管理条例》第八条: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皖政办秘〔2013〕189号):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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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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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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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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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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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乡镇级人民政府提出建设申请,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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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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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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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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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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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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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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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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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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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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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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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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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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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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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代办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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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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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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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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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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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领取方式 |
无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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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0563-703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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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63-703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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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每两年开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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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21日国务院令225号,2012年11月9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第八条: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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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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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真实有效 | 无 | 查看 |
墓地管理章程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真实有效 | 无 | 查看 |
部门审核同意意见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真实有效 | 无 | 查看 |
建设资金来源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真实有效 | 无 | 查看 |
土地权属证书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真实有效 | 无 | 查看 |
乡级人民政府国土所审查意见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真实有效 | 无 | 查看 |
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意见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真实有效 | 无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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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2个工作日 | 郎溪县 | 业务员 | 受理 | 受理 | 无 |
审查 | 0.3个工作日 | 郎溪县 | 业务员 | 审查 | 审查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郎溪县 | 业务员 | 办结 | 办结 | 无 |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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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可以在哪办? | 皖事通APP |
2、建设经营性公墓的选址及用地要求有哪些原则要求? | 建立公墓应当选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耕地,不得建在风景名胜区和水库、湖泊、河流的堤坝以及铁路、公路两侧。 经营性公墓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 |
3、如何提交申请? | 申请人到涛峰路119号郎溪县民政局四楼社会事务股提交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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