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建议77件、提案72件。为扎实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和效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度关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参政议政,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建议和提案。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机制的通知》(郎政办秘〔2018〕77号)精神,将各类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明确分管同志具体负责、工作人员具体承办,确保议案、建议和提案办公工作取得实效。
二、规范答复办理。各承办单位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注重调查研究、分析政策依据,着力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