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身份 公民 信息是否公开 公开
姓名 邱** 工作单位 杭********
证件名称 身份证 证件号码 342********
电子邮箱 356******** 邮政编码 242********
联系电话 180******** 传真 000********
联系地址 安********
申请日期 2024-06-24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郎溪县十字镇金都花园小区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验收)表及其附件
所需信息的用途 物业不作为,反诉及起诉使用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的方式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是否办理 已办理 回复部门 县住建局
回复类型 同意公开 回复时间 2024-06-26 09:17:10
回复内容

 

邱永建:

本机关于20240624日收到你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为:“1.郎溪县十字镇金都花园小区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验收)表及其附件 经核实,现作如下答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三十六条“(二)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你申请的信息:“郎溪县十字镇金都花园小区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验收)表及其附件 竣工规划备案表需本人携带身份证以及房产证来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第一间办公室找倪主任申请查看,需自行驾驶车辆,档案馆地址位于郎溪开发区。

 

2024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