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组配分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发布文号
关键词
信息来源
信息名称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开展 2025 年度全省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5〕58 号)和宣城市委编办《关于开展 2025 年度全市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宣编办〔2025〕54号)等文件要求,对照省公布的“全省一单”,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县级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郎溪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郎溪县县级政府权责清单(2025年版)》《郎溪县县级公共服务清单(2025年版)》《郎溪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5年版)》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清单宣传解读,及时在网站集中、完整公布清单内容,方便企业群众查询办事。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清单内容,防止权力运行越位、缺位、错位。要在持续深化完善权责清单制度体系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清单基础功能和运用场景,推进清单在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等方面深度运用。要围绕利企便民,以清单为源头支撑,强化数字赋能,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二、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部署要求,乡镇(街道)按照公布的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实施部分县级权限,《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事项的通知》(郎政秘〔2023〕15号)予以废止。
本通知公布后,《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郎溪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县级政府权责清单县镇两级公共服务清单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郎政秘〔2024〕1号)即行废止。
郎溪县人民政府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