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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3417220032517000/202408-00164
  • 组配分类

    县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 发文日期

    2024-08-19 15:35
  • 发布文号

    郎政秘〔2024〕29号
  • 关键词

  • 有效性

    有效
  • 信息来源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导航

  • 信息名称

    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郎溪县城区养犬重点管理区的通告
  • 内容概述

  • 浏览次数

    729

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郎溪县城区养犬重点管理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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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养犬行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根据《宣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条之规定,现将郎溪县城区养犬重点管理区通告如下:

郎溪县城区东至建平大道(新汽车站西侧),南至滨河路(老郎川河北岸),西至凤飞路(内隔堤),北至天子湖路以南建成区为重点管理区。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郎溪县城区养犬重点管理区示意图

   

郎溪县人民政府

          20248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