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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建议77件、提案72件。为扎实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和效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度关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参政议政,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建议和提案。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机制的通知》(郎政办秘〔2018〕77号)精神,将各类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明确分管同志具体负责、工作人员具体承办,确保议案、建议和提案办公工作取得实效。
二、规范答复办理。各承办单位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注重调查研究、分析政策依据,着力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
办理过程中要主动采取上门访谈、集中会谈等方式,加强与代表、委员“面对面”沟通,争取其对办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答复函起草工作,并认真审核;县政府办公室要对承办单位答复内容严格审核,对答复质量不高的,予以退回重办。
三、强化跟踪督办。建议和提案办结期限为6月30日。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延长办理时限的,须向县政府办公室书面说明原因,办理答复最迟不得超过9月30日。县政府办公室要会同县人大人选工委、县政协提案委开展办理工作专项督查督办,强化对领衔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的跟踪落实,确保件件有答复、有成效。
联系人:郑再然 联系电话:7012071,17756328978。
附件:1.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任务分解表
2.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任务分解表
郎溪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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