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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郎溪县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施行。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8日
郎溪县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
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115号)及市、县工作部署,决定立即在全县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排查化解范围
(一)农村宅基地纠纷
因宅基地确权、权属、审批、占用、处置和住宅继承、拆迁安置及其他因宅基地引起的纠纷。
(二)农村承包地纠纷
因承包地确权、权属、处置和农村机动地发包、四荒地发包及其他因承包地引起的纠纷。
二、主要任务
(一)排查纠纷底数。全县自下而上,多部门协同,全方位对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进行排查,村、镇、县三级逐一建档立册,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排查有台账、化解有档案。
(二)积极稳妥化解。对摸排出的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执行边排查边化解,边化解边排查。要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坚持一事一策、一人一策,积极稳妥化解。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三)建立长效机制。整合镇、村力量,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功能作用,健全工作网络,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建立相关制度机制,做到标本兼治、常抓不懈。
三、责任分工
(一)县级组织。县级建立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推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承担日常工作。各镇党委、政府对本地排查化解工作负总责。要按照属地原则压实责任,有效整合资源和力量,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推动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镇村落实。各镇党委、政府和村级组织是本地排查化解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职责分工,组织精干力量进村入户排查,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确保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深入、化解有效。
(三)部门协同。各级相关部门要在同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尽其责、共同负责,加强配合、联合行动,推动排查化解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22年1月开始,至202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1月20日前)。全县自上而下逐级召开动员部署会,层层落实责任,定时间、定任务、定要求,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展开打好基础。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1月21日-3月31日)。按照“县包镇、镇包村、村包组”要求,深入开展拉网式大排查。以村为单位逐户调查填写《入户调查登记表》(见附件3),建立台账。各镇形成《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明细表》(见附件4)和乡镇汇总表。县直相关单位对本单位受理或办理的2020年1月1日以来的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信访案件进行认真梳理,填写《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明细表》,于1月30日前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给各镇。各镇统计汇总本地排查情况,形成排查报告,连同《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乡镇汇总表》(见附件5),经镇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审定后,于3月20日前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县里将适时组织各镇排查情况进行抽查督查。
(三)调处化解阶段(4月1日-5月31日)。各镇按照排查化解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做好分类处置,不搞“一刀切”,依法依规开展纠纷化解。
(四)巩固提升阶段(6月1日-6月30日)。开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全面总结经验,完善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6月10日前,各镇要在认真总结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专题报告,经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审定后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县直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各镇党委、政府要把排查化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成立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要专题研究,切实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其他领导协同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密切部门协作。县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抓总,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参与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注重综合施策。要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努力发挥社会组织、民间组织的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加强动态管理,坚持边排查边化解。
(四)加强制度建设。要积极探索从源头化解纠纷的办法路径,真正将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定期上报信息。各镇要在加快工作进度的同时,及时调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附件:1.郎溪县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联席会议制度
2.郎溪县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联席会议召集人、副召集人和成员名单
3.入户调查登记表
4.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明细表
5.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乡镇汇总表
附件1
郎溪县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
联席会议制度
为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郎溪县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政策研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有关意见建议。
(二)统筹推进全县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协调各部门做好排查化解相关事项,督促各级认真抓好排查化解工作任务。
(三)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全县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
二、成员名单
县委常委、副县长余良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县委办副主任王炜,县政府信息中心主任宋国亮,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侯新隆担任副召集人,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信访局、县妇联、县残联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梁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单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实行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二)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签发后,印发各相关单位。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
(五)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县委、县政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订相关配套措施,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派员带队或参加督导;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2
郎溪县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联席会议召集人、副召集人和成员名单
召集人 |
: |
余良 |
县委常委、副县长 |
副召集人 |
: |
王炜 |
县委办副主任 |
|
|
宋国亮 |
县政府信息中心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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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侯新隆 |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
成员 |
: |
刘勇 |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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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朝伟 |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
|
|
沈勤强 |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
|
|
杨英豪 |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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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亚辉 |
县法院党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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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媛媛 |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
|
|
王志平 |
县公安局副局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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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为霞 |
县民政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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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海飞 |
县司法局副局长 |
|
|
韦华军 |
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
|
|
余学东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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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金海 |
县住建局副局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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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强 |
县委农办专职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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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义江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
|
|
左登跃 |
县信访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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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红保 |
县妇联党组成员 |
|
|
田翠玲 |
县残联副理事长 |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县委农办专职副主任梁强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
附件3
入户调查登记表
乡(镇、街道) 村(社区) 组 (门牌号)
户主基本信息 |
姓名: |
身 份 |
□干部 □中共党员 □群众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是否本村村民 |
□本村村民 □外村村民 □城镇居民 □其他 |
||||
纠纷基本信息 |
土地类型 |
□宅基地 □承包地 |
|||
纠纷对象 |
□个人(涉及 户 人) □村民小组 □村集体 □政府 □政府部门 |
||||
纠纷原因 |
宅基地 |
□确权 权属 □审批 □占用 □处置 □住宅继承 □拆迁安置 □其他 |
|||
承包地 |
□确权 □权属 □处置 □农村机动地发包 □四荒地发包 □其他 |
||||
主要内容 |
(表格篇幅不够,可另附纸) |
||||
发生时间 |
|
||||
受理时间 |
|
||||
纠纷化解情况 |
□尚未处置 □正在化解 □已化解 |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附件4
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明细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土地 类型 |
纠纷 原因 |
当事人 姓名 |
纠纷 对象 |
涉及 户数 和人数 |
发生 时间 |
受理 时间 |
化解 情况 |
责任 主体 |
责任 领导 |
牵头 指导 部门 |
宅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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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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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乡镇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纠纷 原因 |
土地类型 |
排查数量 |
涉及户数 和人数 |
化解情况 |
牵头指导部门 |
确 权 |
宅基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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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 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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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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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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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 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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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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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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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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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 权 |
承包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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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 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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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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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地发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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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荒地发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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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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